本次交易,长鑫科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19,328.57万元。长鑫科技原计划根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批及募集情况进行支付。目前,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长鑫新线56.1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控制长鑫新线100.00%的股权。长鑫科技聘请长江保荐人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发起人为肖雪松、陈华国、梁彬生,项目协办人为魏道一、郭玉森、赵亮。
本次交易中,长兴新线向铁路基金支付的对价总额为31,479.75万元,其中现金对价6,295.95万元,股份对价25,183.8万元;支付给芜湖新镇的对价总额为65,163.08万元,其中现金对价13,032.62万元。元,股权对价为52,130.47万元。